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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

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由于中共在政治上的权利自私,也由于民间力量的分散,短期内还看不到任何足以改朝换代的政治力量,官权内部看不到戈尔巴乔夫或蒋经国式的开明力量,民间社会也无法聚积起足以抗衡官权的政治力量。所以,中国向现代自由社会的转型过程,必然是渐进的曲折的,时间的漫长也可能超出最保守的估计。

  同时,相对于中共政权的强势而言,民间社会仍然弱势,民间勇气不够及其心智还很不成熟,民间社会还处在最初的发育过程之中,因而也无法在短期内培育出足以替代中共政权的政治力量。在此情况下,中国政治体制及其现政权的改变,任何急功近利的计划、纲领乃至行动,只能是难以兑现的空中楼阁。

  然而,这并不等于未来的自由中国毫无希望。因为,后毛时代的中国政治天空,不再是极权者一手遮天,而呈现出黑暗与光明的二重色彩。官民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除了“三呼万岁”的仰望,就是万马齐喑的黑暗,而是官方的政治僵化和民间的权利觉醒、官权镇压与民间反抗的同时并存。制度的独裁依旧,但社会不再愚昧;官权的霸道依旧,但民间维权运动的此起彼伏;文字狱的恐怖依旧,但已不再能产生杀一儆百的威慑力;政权的“敌人意识”依旧,但“敏感人士”已不再是人人避之犹恐不及的“瘟疫”。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

  国家由它的民众构成,民众是一个国家的主体,也是国家主权的来源和国家利益的拥有者。在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下,政治权力来自民众的授予,政府靠民众血汗养活,政府或执政党仅仅是国家的公仆而非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真正地而不是口头地把民众当作衣食父母,而把自己当作民众公仆。所以,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善待自己的人民和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权力和国家财政,都必须做到“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利益必须具体化为民众的利益,最终具体落实为个人的安全、财产、自由和民主等诸项法定权利。
 
  总之,尊民爱民、特别是尊重和保障民众用和平的方式置疑、批评、甚至反对政府决策的权利,才有资格代表由民众利益汇集而成的国家利益,也才可以称之为爱国政府,才有资格倡导爱国主义。  

  然而,一个独裁政权的爱国恰恰相反,它高调提倡爱国主义却从来不尊重不爱护国家的主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