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高校学生被警察殴打后跳楼自杀,学校将尸体迅速火化,家长到学校抗议。分析人士认为,有关派出所应该公开全程警察询问录像并追究有关责任人。
祝梓恒的家属已经连续数天冒雨来在桂林学校前示威 |
海外的博讯网星期天报道:死者祝梓恒出生在广西省桂林市平乐县长滩乡葫芦塘村,今年20岁,就读于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5月16日下午祝梓恒乘坐公交车忘记带钱,被司机带去派出所,当天下午,他被警察送回学校。同学说其吃饭呕吐,身体不适,衣服胸口部位有脚印,显示其在派出所曾被殴打。
5月17日凌晨5点多,家属接到学校电话说孩子送医,但不到2小时,孩子家长到学校后,孩子已被送至火葬场,到博讯5月22日发稿时,家属还未见到死者。
本台记者打电话到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桂林北门派出所,电话都无人接听。记者无法找到死者家属的电话。但是四川成都的维权人士黄琦说,中国的警察暴力时有发生,因为警方的权力得不到民间的有效监督:
“各地警察对民众使用酷刑的事件屡禁不止,发生重大案件后,警方询问的全程录像和记录往往不予公开。”
黄琦说,为了防止警察暴力,中国法律现在明文规定,派出所的所有讯问必须全程录像,但是民众和律师要求查询这一录像时,往往受到各种刁难:
“我希望中央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警察暴力的监督,敦促警方秉公执法,不得滥用暴力,必须追究有关使用酷刑人员的责任。而且桂林出现的这一自杀事件,死者遗体被迅速火化,家长都没有见到遗体,这很不正常,应该调查。”
北京的律师谢燕益说,桂林这一案件的具体情况他不了解,但是中国各地刑讯逼供事件不断出现主要是和中国司法部门过去太注重口供断案有关:
“虽然中国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依靠口供断案,要有实证,但是实际司法程序中,断案常常依靠口供,从而导致刑讯逼供。”
谢
燕益律师说,为了防止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变相刑讯逼供问题,非法取证问题问题,中国最高检察院已经在今年年初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制度,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对所有讯问活动、重要取证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录像制度。他表示,桂林有关派出所应该向祝梓恒家人和律师公布讯问录像。
谢燕益律师说,中国的公检法缺乏民众的有效监督,要改变这一局面,可以在司法审判中引进欧美民主国家的民决团制度,取代目前中国法庭的陪审员制度,让民众直接参与审判。
博讯网的报道说,祝梓恒的家属已经连续数天冒雨来在桂林学校前示威,警察对示威没有干预。据称,学校在和家属谈赔偿事宜,但对事件真相则不予披露,或许祝梓恒的死将是一个谜。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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