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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日星期四

中国宪法宣誓词蹊跷改动 “忠于党”没了

中国人大常委会7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可以发现,新公布的誓词共70字,比此前65字的草案,多了5个字;删除了“中国特色”字样;在措辞上以“忠于”代替“拥护”;另有语序上稍许变动。

根据该决定,中国国家主席、中国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在就职时应当向宪法宣誓。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中国此举被视为“与国际接轨”。

新誓词全文70字,较之前公布的草案内容多5字。新版本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此前的草案提出的65个字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可以看出,新誓词把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放置于同一高度;以“忠于”代替“拥护”,词意更重,也意味对将宪法提升至更崇要的位置。相反,新誓词并没有提到“忠于党”一说。以往这种宣誓性的形式,“忠于党”从来是摆在第一位的,分析称,这就是一种进步。

十八大后,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出席宪法实施60周年大会,一度因为推崇依宪治国引起不少“宪政”争论。而在去年的四中全会上,中共更是少见地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对饱受争议的政法系统践踏法治“拨乱反正”,“依宪治国”这个词语在中国政治生态中逐步脱敏。

西安市民观看宪法日的依法治国宣传展板

决定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决 定指出,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 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决定自201611日起施行。

据悉,在现代民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中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将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与世界主流政治文明接轨。

另外,令人惊讶的是,新版内容还删去“中国特色”的字样,仅强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外界判断,此四字之差凸显中共试图淡化其本土特色,甚至有意将其提升为一种比肩西方民主政治传统的模式。


来源: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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