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

禁官员亲属经商 阳光法案最重要

据报道,前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上月在一项活动中,称自己遇到新问题、新压力,并指宪法和党章并无规定高干家属不能经商和出国定居,不能在外国发展。他发「牢骚」时被打断,于是起身离场。

曾庆红

姑勿论消息是真是假,点出的问题令人深思。当局禁止官员子女经商,无论党章还是国法,都无明文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官员子女经商并没有问题。其实,当局禁止的是官员子女经商中的腐败,与禁止官员子女经商是两个不同概念。

第五代在十八大之后掀起的反腐整风运动,披露了不少一家两制的腐败贪官。譬如正被调查的令氏家族,令政策曾任山西省发改委主任,令计划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弟弟令完成则在商界长袖善舞,在股权投资中无往而不利,财富呈几何级数增长;令计划的儿子、侄儿亦在商海大发横财。

该管要管 该放应放

类似情况比比皆是,老公在国土资源部门,老婆开家地产公司;父亲在发改委,女儿开咨询公司;父亲在公安局,儿子就开夜总会;老公在税务系统,老婆开税务师事务所。家庭亲情衍变成腐败的链条,利益输送在家庭饭桌或者床笫之间隐蔽完成。

正 因为此,民间禁止官员子女经商的呼声高涨不下。问题是,简单的一禁了之,相当于限制了官员亲属的择业自由。有官员就曾抱怨,子女成为公务员,被人指摘一人 得道鸡犬升天;子女从事商业,又可能遭人批评官商勾结;子女出国就业,又被人斥为转移资产,子女连基本的择业自由权都没有。

类似的抱怨,上至中央部委首长,下至县市局处长,都普遍存在。在他们看来,做官后反而给自己亲属带来更多限制与约束,而国家对此并无相应补偿。也正因为此,官本位的含金量开始下降,近年来不少官员主动申请退出官场。


为 解决官员子女经商问题,上海市早前出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核心内容是不准亲属在官员权力范围内经商。问 题是,很多官员亲属都是找代理人出面,自己暗中操控大局,还有的官员将子女安排在官员朋友的地域经商,自己则在本地域照顾官员朋友的子女,两者神不知鬼不 觉地进行了利益交换。可见上海这个规定仍然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

反腐败要收到实效,必须该管的管住,该放开的放开。西方国家通过官员财产公示、利益关系回避、政治透明化等一整套阳光法案,遏制官员亲属的裙带式腐败行为,而非直接限制官员亲属的市场活动。这无疑是中共学习与改革的正确方向,关键在高层有无决心。


来源:太阳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