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等「五宗罪」,近
日被军事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称为「军中第一贪」的谷俊山死里逃生,舆论哗然。官方解释是其有重大立功表现,故获轻判。不过
判决却表明内地反腐已降低刑责标准,未来贪官的最高判决只会是死缓,官员们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争取多年的贪官免死诉求,虽未获官方接纳,却变相形成「潜
规则」。
不仅野生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官场「老虎」亦是受保护动物,只可囚养,不可杀之。 |
谷
俊山被判刑,官方虽未公布谷俊山案具体细节,不过内媒早前曾披露,谷俊山案贪腐金额高达三百多亿元。案发后,在其河南濮阳老家被查抄的财物,包括金银财
宝、虎皮、象牙等,足足装满四辆卡车。而他不但拥有三百余处房产,还在老家占地十几亩,仿造故宫的建筑风格建造「将军府」,以及包养情妇,行贿买官等,牵
连高级军官多达四十多人,可谓解放军史上「最大贪」。
毋
庸质疑,谷俊山案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相信解放军今后亦难有人腐败会超过谷俊山,如此最大罪大恶极都可以免死,自然引发外界关注。实际上,官方所谓
「重大立功表现」只是借口。如果说检举「立功」,那当年毛泽东时代处决的贪官,包括贪污数万元的张子善、刘青山,哪一个不是曾经战功卓越,但功勋却都不能
成为贪腐犯罪的护身符。而之前判死刑被处决的前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前国家药品监督局长郑筱萸,不也是都曾有检举他人和退赃表现?
显
然,谷俊山判死缓,当局是有意放生,除了谷俊山案复杂,牵涉甚广外,最有可能是当局有意将谷案判决成为反腐领域的刑责标杆,甚至就是暗示,今后任何经济犯
罪分子,只要没有杀人血债,都不会被判死刑。有报道曾指,早在十年前中央就己提出,对经济犯罪能不杀者不杀,能少杀则才杀,以回应西方指责中国滥用死刑的
问题。
事
实上,十多年来,每年全国两会几乎都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修改刑法,贪官免予死刑。例如,前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就曾提交过贪官免死的提案。面对全国百
姓痛恨腐败,中央当然不会轻易同意,但就不排除「暗度陈仓」,以死缓刑期作为「潜规则」,替代最严厉的死刑惩罚,变相发出贪官「免死金牌」。谷俊山案的判
决,或许正是如此。
看来,不仅野生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猎杀。官场「老虎」亦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只可囚养,不可杀之。只不过在反腐斗争进入白热化之际,当局不敢杀「虎」,不但难以震慑腐败,更有可能带来「越反越腐」的严重后果。
从
目前官场随便抓一贪官,涉案金额都在千万元亿元以上的现状看,贪官免死会向全国官员传达错误讯息,就是腐败犯罪成本将越来越低,只要贪污数百万收手便可安
然无事,即使贪污金额再大亦能保命,最终导致官场腐败不但不能遏制,更将进一步恶化。中共第五代领导的反腐战果,或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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