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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对权贵格外开恩,对百姓罪加一等

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被判死缓,有民众问何以谷俊山「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从严治军」吗?

有媒体解释: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情从宽处罚情节。换言之,谷俊山罪已致死,但是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被从宽处罚、判处死缓。

然而,正如本报「神州观察」所诘问:中国法律讲究宽严相济,关键是对谁宽、对谁严?对权贵及官员往往法外容情,格外开恩,对老百姓则罪加一等,从重从快。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第五代领导人也曾说过: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会有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要 落实「依法治国」,政法机关却至少有两套不同的标准,在上的不是不知道,可就是「知易行难」,难以公平公正执法,对一个十恶不赦的军老虎大管家谷俊山,又 岂可以用一句「有重大立功表现」就轻轻放过?这不是叫人民对「法治」失去信心吗?这不是「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吗?

「信,国之宝也」,当代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认为「当一个人对世界完全失去信心时,早上甚至会没有办法从床上爬起来」;没有信任的社会就如同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如何可以叫人看到希望!中国的「依法治国」,道路太长了--从对谷俊山一案的法外开恩,老朽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法治神圣的未来!领导,知易行难啊!


来源:太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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