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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

体制每天都在制造绝望

上一篇专栏《司法不维护正义,暴力便替天行道》,写到湖北十堰中级法院4名法官被一名当事人捅伤事件。当时事件刚刚案发,行凶者所涉劳动争议案的案情还不清楚,只能就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做一些讨论。

对法院、政府来说,一份判决只是一张纸;但对一个人、对一家庭来说,却是他们的全部。

通过媒体近几天的报道,现在人们已经知道这起劳动争议的大致情况:当事人胡庆刚称在十堰方鼎汽车车身公司工作6个 月,虽无劳动合同,但有员工请假单、考勤证明、银行账户明细、工作服等证据可证明。方鼎公司则称,与胡庆刚没有建立过劳动关系,胡未为方鼎公司提供过劳 动,证据是方鼎公司的员工花名册没有胡的名字。胡庆刚通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和二审,均未被承认与方鼎公司有劳动关系,其要求赔偿的诉求未获满足。

这 使我想起我曾调查过的一起事件。一名刚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进入富士康某地的一家工厂当工人。富士康为了节省费用,与这批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是一 家注册地在一个县城的富士康分公司,但乙方工作地则在大城市。这样,因为县城的年平均工资大大少于大城市,富士康可以按县城标准,少向政府缴纳不少社保等 相关费用。工人们不明就里,求职心切,也就签了。不料,这名工人在工作时不慎被切掉半个脑袋,救活过来时已高度残疾,智力和记忆力几近完全丧失。

客 观地说,富士康也不是完全不管,他们刚开始也垫付了不少医疗费用。但是,富士康坚持这名工人属于外地分公司,只能按分公司所在县城的平均工资标准享受社保 工伤赔偿,这使得这名工人所获得的赔偿要少几十万元。由于家属不同意富士康的赔偿方案,富士康乾脆停止了这名工人所有医疗费的支付。家属为此开始打起了漫 长的官司:申请仲裁、起诉、一审、二审、申诉但仲裁机构和法院都不予确认工人与所在大城市工厂的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可想而知的,富士康是当地的纳税大 户,是受保护的企业,是当地的重要财政来源,类似这名工人的情况还有不少,如果裁决对工人有利,可能其他也会效仿。在富士康要求下,当地司法部门无疑要做 出有利于大金主的裁决。

这 名工人家在农村,为了照顾他,家里卖掉了房子,荒废了土地,三口人全职全天陪伴在他身边,而以他的病情,今后也必须如此。他们找街、区、市有关部门及各家 媒体,上访、拉横幅、拦马路,乃至多次到北京上访,但是全都没用。走投无路之下,他们声称要去采取极端手段。虽然后来被我极力制止,但我内心完全理解他们 当时的无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遇到这种事,如果我是当事人或家属,我该怎么办呢?

我想,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这是多么绝望的事情。对一个法院、一个政府来说,一份判决只是一张纸,但是对一个具体的个人、对一个家庭来说,那却是他们的全部,是他们的未来和希望。如果没有了未来和希望,还有什么不能毁弃和放弃的呢?而中共现行体制,却每天都在制造这样的绝望。

绝望必然生出怨恨。「他们对这个司法系统、国家的怨恨伴随终生。人们对司法不公的怨怒平常只在心里和嘴上,形成对国家的不信任而已。一旦自己活生生地遭遇法官不公正对待,就可能因绝望而把怨恨发泄在刀刃上了。」

来源:东网 / 东步亮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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