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深度新闻部副主任刘伟因涉「气功大师」王林案中案,10月9日被江西萍乡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拘。事发后,南方都市报官方一直秘而不宣。直至一周后一些媒体同行在社交媒体上交流,将此事传开,《新京报》等部分媒体记者采访南都官方,并通过网络做出报道,《南方都市报》才做出回应,发表了一份声明。
刘伟涉「气功大师」王林案中案而被刑拘,揭示一个政权不惜耗费巨大公共资源来整治记者。 |
18日
深夜,官方喉舌新华社发出一份通稿,声称王林案办案民警涉嫌违法犯罪案已由公安部直接办理,其中提及「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某在跟踪采访此案中,涉嫌参与了上
述活动」,意味着刘伟也由公安部直接办理,没有再提及其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似乎是为了安抚舆论,不用担心地方警方「乱来」。
此
过程中,公众对事件发展的认识有一个误区,即可能很多人以为,江西萍乡警方将刘伟刑拘,涉嫌罪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公布后引起各界震惊,在舆论压力
之下,公安部才介入,将其提级到公安部「直接办理」。事实上,这是良民们对中共的美好想像。特务和警察专制体制下,不存在上级就是好苹果,下级就是烂苹
果,上级会纠正下级的腐烂──都是一丘之貉,没有最烂,只有更烂。此案,公安部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甚至就是它们策划、指挥、幕后操控的,而不是引起舆论
关注才介入。
何出此言?当然绝非毫无根据。关注此事的人们如果留心过,就会发现,此事件披露后不久,《新京报》、财新网、搜狐网等媒体和不少个人微信公众号及媒体类微信公众号纷纷发表报道与评论,微信、微博被网友的讨论刷屏,但很快,到了16日当天晚上,这些文章便突然「被外星人劫持」,从网络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微信、微博上的相关信息全部被删除,一有人发帖就会被屏蔽。搜索相关信息,有关文章已屈指可数,多为官媒通稿。──这些都是政治敏感人物才有的高级别「待遇」。
按说,宣传系统的人员被抓,媒体同行和宣传主管部门应惺惺相惜,大声为其鼓与呼,就像警察系统出事,警方上下都站出来帮他们说话一样。为何属于宣传系统的网媒主管部门,反而删稿删帖,把已有的声音压住不表呢?这就是我在去年8月4日本专栏《比维稳机制更可怕的警宣联动机制》一文中已专门指出过的「警宣联动机制」在起作用──「警方的每一步行动,几乎都与宣传部门有过事先沟通和部署,双方配合默契。维稳机制和警宣联动机制,共同维系着中共极权体制的运转。」
也就是说,在刘伟被抓这件事上,不仅公安部与江西警方有密切配合,警方与宣传主管部门之间幕后也有极为紧密的联系沟通。一个人的命运,一个新闻事件的发展,始终掌握在公众看不见的专制极权和特务统治者的手上。他们可以随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能佐证的信息是,有关此事,宣传主管部门连发了两道禁令。16日深夜,刘伟被刑拘一事在网上纷传后,有关部门要求,「各媒体包括新媒体一律不报不评不转」。18日深夜新华社发出通稿后,又下一道命令:「如报道严格按新华社通稿刊播,不突出处理,不作其它报道和评论」。
还有一个需要提醒的事实是,很多媒体称,刘伟系因「多次报道王林案」而被拘,事实上刘伟确曾在2013年和2014年报道过王林案,但邹勇被杀死后,南方都市报2015年关于王林的数篇报道,特别是披露王林签署了若干份「委托书」、「合同」、「还款承诺书」、「收条」等文书的报道,却并非刘伟所写,而是刘伟的下属采写。警方为何抓刘伟,真相仍成谜。
刘
伟被刑拘的理由是「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媒体、法律等社会各界的人士已对什么是国家秘密、记者采访是否可能触犯此罪等进行了非常多、非常深入的探
讨,此处不赘述。以我的观点看,刘伟有没有获取或泄露国家秘密,是另一回事;刘伟被刑拘这件事本身,已经泄露了足够多的国家秘密,这个秘密就是,一
个国家,一个政权,一个号称当今世界先进社会模式的专制政体,为了整、治或抓一个小记者,不惜耗费如此巨大的公共资源,动用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力、从上到下
的媒体系统、从北京到各地的宣传主管力量,以及其他人财物,以整个国家体制、所有国家机器来对付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民,并且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可怕
罪名,入人以罪,主使者是有多么地担心害怕,是多么地缺乏自信心,而这却是他们的常态。
媒体、警方、政府和整个社会,所有关心此事的人,在这件事上都是泄密者,所有人都犯了泄露国家秘密罪。
要抓,就把所有不听命于一党专政的人都抓了吧。
来源:东方日报 / 东步亮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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