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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

美国真的入侵中国怎么办?

美国就要入侵中国了!何出此言?107日美国《海军时报》称,5月以来美国就计划派舰驶入南海中国人工岛礁附近水域,五角大楼也予证实,而且据美国官员称美舰将进入这些岛礁周围12海里以内。

美舰刻意要进入南海部分岛礁领海,还与这些岛礁被中国人工扩大后的地位有关。

国际法公认领土12海里以内为领海,中国政府对公众的长期教育也毫无疑问地灌输着这样的观念:外国军舰进入领海当然是侵略,国家受到侵略就应当坚决地反击侵略者,直到将其赶出去。

可 是现实并不那么简单。中国已经加入并批准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首先规定「对于领海主权的行使受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限制」,并在「适用于所有船舶的 规则」中规定了领海的「无害通过权」。当然,前提是「无损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什么叫无损?包括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武器操练或演习、搜 集情报、宣传、起降飞机、发射军事装置、研究或测量。那么反过来说,只要不进行这些活动,就可以无害通过,而且在沿海国对无害通过可制订法律和规章的内容 中,也不包括排除无害通过权的规章。即使沿海国为国家安全,也只能在特定区域暂停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可见,国际法对外国军舰给予了有条件通过领海的权利。当然,中国在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规定了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批准的条款,并通过1996年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的声明对无害通过权作了保留。

一 国加入国际公约时有权对个别条款作出保留,即排除该条对本国的效力,可是对公约中一些他国最基本权利的排除,也往往陷入难以操作的困境。何况中国的保留措 辞也相当婉转──「不妨碍沿海国要求外舰通过领海须先得到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到底是「事先求得许可」还是「通知该国」,本身就有天渊之别。

最重要的是,这个对方是外国军舰,不遵守本国法规怎么办?结果上述《领海及毗连区法》虽然声称「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非无害通过」,但具体也只能「要求其立即离开」。远不是立即视为侵略并加以反击那么威武。

同 时,将「航行自由」视为命脉的美国恰好极为重视领海内的无害通过,为此早在海洋法公约尚未订立前,就多次不惜与苏联擦枪走火,也要派军舰进入苏联领海,宣 示这种权利。而苏联尽管时常摆出你死我活之势,也理智地采取了撞击而不是开火来表示对这种权利的否定。冲突频发之际,反而促使两国海军谈判签订了海上相遇 避免冲突的行政协定,并长期相安无事。

另 外,美舰之所以刻意要进入南海部分岛礁领海,恐怕还与这些岛礁被中国人工扩大后的地位有关。海洋法公约规定人工岛没有领海,中国当然会说那些岛礁原本是合 格领土,可是众所周知南沙岛礁除高潮位时也露出的部分,还有大量低潮时才露出的乾出礁,甚至低潮也不露出的暗礁,后两者都不算领土。中国的扩建显然不会只 限于第一部分。那么人工填出来的部分算不算「人工岛」?恐怕也有争议。

类似的行为尽管法律上不恰当,但如果无人干预,往往也就既成事实了。但现在美国如果要通过实际行动来挑战其中的法律矛盾或漏洞,势必意味着国际规则的争议有形化。

对 美国此举,近日中国某专家称会向菲越发出错误信号,令它们误判形势而冒险,显然就在回避「美国闯进来怎么办」的焦点,谴责也只敢拣小国骂,非常可笑。另一 专家则表示如果美军进来并有明显侵犯动作,中方会阻拦,若只航行则会警告和跟踪监视。这一反应又擅自解释了国家法律中的含糊之处,并等于承认了外舰无害通 过权。

其实,中国如何应对,到底谁有道理倒在其次,国家利益也好,规则制订权也好,最起码像原来那样指望对公众唱唱「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是维持不下去了。

来源:东方日报 / 吴戈 国际时事军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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