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同意供养政府,为的是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在中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何呢?我们以低保为例来看。
2015年10月消息:《地方扶贫乱象:2454名扶贫对象买2645辆汽车》。 审计署抽取了扶贫任务繁重的地区落实情况。结果发现,仅广西马山县,即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标准,其中有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2015年11月消息:内蒙古884名吃「财政饭的」领了1076万低保钱》。据审计署6日发布的公告,2014年至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4个盟市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为884名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低保资金1076万元。
两则新闻的口气都很轻,仅仅是「不符合扶贫标准」的人,由于「把关不严」,领到了不该领的钱。
再往前述,还有湖北襄阳的新闻:许多人开着小车领低保,影响太坏,上级清查了一下,结果发现23000多人冒领低保。一个市里面,竟然有两万多人骗低保!
冒领低保,难道不是偷窃罪吗?公职人员勾结他人,偷窃救济款,难道不是严重的犯罪吗?难道不该逮捕入狱吗?
禽兽一般只照顾自己的后代,间或有水牛合伙保护幼崽、抵御狮群的攻击,也仅仅是自发、本能的集体行为。人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能自觉意识到互相救助的意义,并主动参与、维护。连这种救命钱都敢冒领、敢贪污,其罪当诛。
比
上述发生在内蒙古、广西更令人气愤的,是发生在山西的一桩丑闻:《老人吊死在政府后,儿子被抓》。山西古交市一个老人,被取消了低保,生活极端困难。老人
多次到政府去反映情况,但是没人理睬他。结果,这个老人就在政府大门上上吊自杀了。接下来,古交方面的行为堪称疯狂:刑警队抓捕了老人的儿子,罪名是「遗
弃罪」。
老
人上吊之后,古交政府的恼怒是可以想想像的:你去哪里死都可以,偏要吊死在政府门前,事情一旦闹大,上级怪罪下来,古交政府官员的乌纱帽冒恐怕要掉。于
是,不知道哪位天才官员想出来的妙计:把老人的儿子抓起来,告他个遗弃罪,这样既了结了老人自杀的追责,又体现了政府爱民如子,占据了道德高地。
在互联网时代,古交政府的这种小把戏,只能是激起网民更大的愤怒。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一,老人的低保为何被取消?是谁做出取消老人低保的决定的?
二,逼死老人的,是低保被取消,还是被儿子遗弃?
三,养儿防老,是道德范畴的感念,还是法律层面的责任?
核
心问题就一个:老人是被他儿子遗弃的,还是被古交政府遗弃的?现在,中国有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想当公务员,在全世界都没有第二个国家有这种景象。为什么?
因为中国的公务员待遇实在太高了。工作悠闲,钱不少拿,退休后还有大把的退休金可领。而那些城乡普通百姓,辛辛苦苦种了地做了工,卖不了几个钱;老了以
后,农村老人只有每月75元的养老金,城市贫民则依靠低保。那些公务员,他们明知自己退休后每月能领几千元的养老金,他们居然有脸给那些辛苦一生的农村或城市老人每月只发几十元。
这些贫困老人,若能领一些低保,他们也会感恩戴德。可是,竟然这点救命钱也要被取消。
剥夺穷困老人的低保,是政府官员的遗弃罪;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职,就去抓捕老人的儿子,这是栽赃陷害罪。双重罪恶。
如果政府不养百姓的老,公民又何必供养政府?
来源:东网 / 王思想 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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