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其中一项涉及官方所指的网络媒介“造谣”,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发放或转发“假讯息”都可能因触犯刑法而被起诉,最高可判7年徒刑。有人担心有关法律可能会变成维稳工具,沦为箝制言论和打压维权的手段。也有人质疑官媒或地方政府造谣是否触犯刑法,能否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8月29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 |
从星期天开始实施的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做出了重大修改,除减少9个死刑罪名、废除“嫖宿幼女罪”等规定外,增加了造谣、替考、医闹、袭警、虐待、扰乱法庭、私藏禁书等9种行为入罪的规定,其中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这项针对网络言论的法规,有网民担心,如果该法规被有关当局滥用,或造成“文字狱”,建议“各位看官管好自己的嘴,请用眼神交流”。还有网民表示,“假消息不可怕,就怕明明说的是实话,而有关部门给你扣个罪名”。
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星期天对美国之音表示,网络上确实存在许多谣言,但这正是缺少言论自由、言路不畅和缺乏新闻自由的后果。他担心,这项新法规会被当局用来,以法律的名义针对维权和异见人士,以及对时政发表意见的批评人士。
他
说:“它的目的就是对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打压。当局容不下各种批评的声音,但是维权人士、民间他们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当局不允许这种声音存在,它就必须要
通过一个方式。这是对言论自由的进一步的打压,它通过立法,以法律的名义,对言论自由箝制,让民间的话造成这种恐惧。”
网名“秀才江湖”的维权人士吴斌质疑说,是否算虚假信息谁来决定,标准是什么?如何界定网友是明知道是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而不是误发错转,甚至上当受骗。
他说:“标准是他们自己定的,他们操作是很灵活性的。如果像抓你的话,就可以说你明知,传播。像我们这些异议人士、批评政府的人,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往上面套。”
有一些网友表示,很多地方政府瞒报、缩小事故或灾难的伤亡人数,官方通报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屡见不鲜,这些算不算编造虚假的灾情?今年4月尼泊尔大地震时,新华网等官媒说只要是中国护照,就可以免费登机回国,结果证明是谎言,这是否算编造虚假的险情。
经常在网络上发表评论的吴斌表示,政府制定新法,民众没有办法,但是民众应当能够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必须以身作则。如果政府自己做不到,怎么能要求民众。
他说:“官方造谣是堂而皇之,大行其道,而且从来不受惩罚。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以身作则。官方造谣也要一视同仁,也要打击。”
吴斌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方面是,那些天天为政府洗地的五毛,为了美化当局,经常是谎话连篇。他相信,制定和实施这条法律的人不会去惩罚五毛,即便他们造谣。
他说:“那些五毛就经常造谣。为了美化,他们会编造一些谣言,而他们用的谣言是官方批准的。为了赞美官方,为了显示稳定造的谣。所以,他们官方不会打压,不会抓起来的。”
中国媒体报道,有专家表示,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根据新刑法,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此外,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就盲目转发的网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规定。
今年7月中港股市灾难,有网民在微博声称看见股民在北京金融街跳楼,被指造谣遭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8月天津仓库大爆炸,当局起初对死伤人数守口如瓶,当地两位网民在微博转发“1,300人死亡”或“方圆1公里无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众480多人死亡”,被指散播虚假讯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5天及10天。
还
有媒体表示,目前微信朋友圈里假消息泛滥,简直成了谣言集散地。不少人觉得,朋友圈的受众只限于朋友圈,没有“外人”,不是对外传播,但网络的开放性往往
造成反常信息传播特别迅猛。实际上,一直以来,朋友圈假消息满天飞屡屡引发讨论,有专家呼吁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被追责。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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