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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

浦志强没能回家而被监视居住 围观人士20人被抓

在被中共当局判三缓三之后,浦志强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被监视居住,中共当局以监视居住阻止浦志强上诉。

尚宝军律师在下午发出信息说:“刚刚接到老浦的电话,表达:1、被指定监视居住,夫人陪同,环境、照顾尚好;2、感谢大家的关注、支持,特别感谢江老、张老、老贺、展江、宝成等朋友们;3、目前需要休息、调整,其他十天上诉期满再说了。”




刘晓原律师也说:“据悉,案件宣判后,浦志强没有回家,而是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时间十天。允许家人与他在一起。记得铁流案在今年225日被宣判缓刑后,当天就回到家中。”

对于浦志强案,中共喉舌央视发布一份浦志强手写文字称浦志强认罪,有网友质疑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央视公布的浦志强认罪文件:“20151214日, 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公诉机关指控我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议案。我再次感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为办好此案所作的大量工作。我认可公诉机 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我的行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对于判决结果,我保证服法不上诉。我还将向受害人真诚致歉,努力挽回影 响。我将吸取教训,谨言慎行,同时请求得到从轻处理,以期早日回归社会和正常生活。希望还能有机会为社会开放和法治进步作出贡献。”

中共另一喉舌新华网在1020分发出《北京市二中院对浦志强案一审公开宣判》的报道:

北京市二中院对浦志强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51222 10:20:07 来源: 新华网

北京市二中院对浦志强案一审公开宣判

浦志强认罪悔罪并向公众和受害人致歉

新华网北京1222日电(记者 卢俊宇)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鉴于被告人浦志强如实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对其宣告缓刑。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根据被告人浦志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2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浦志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1月至20145月间,被告人浦志强使用其注册的“小小律师浦志强”、“发课税案哈律师”、“永州双规案哈律师”、“谱儿大律师”等新浪微博账户,利用网络先后8次发布多条微博,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相关微博共计被转发2500余次,评论1300余条,引发了一些网民激烈的民族对立情绪。2011年以来,被告人浦志强使用其注册的“小小律师浦志强”、“哈儿浦志强有戏”、“浦翠兰律师”、“浦记岳西翠兰”等新浪微博账户,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利用网络先后4次发布侮辱性微博,辱骂田某某、申某某、项某等人,相关微博共计被转发900余次,评论500余条,引发大量辱骂性跟帖和负面言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 院审理认为,我国宪法赋予并保障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的自由和 权利。浦志强作为在网络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律师和公众人物,在暴恐袭击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正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企图将暴恐袭击 与民族问题混同挑起民族矛盾的情况下,或在相关民族政策颁布、实施期间,部分民众对民族政策存有疑惑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多次发布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 恨内容的微博,并激起部分网民的民族仇恨、民族对立情绪,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在部分微博已引发大量负面评论并被网站管理员多次 提醒不宜公开、予以处理的情况下,仍继续发布煽动性微博,足见其主观上具有煽动民族仇恨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被告人浦志强利用网络辱骂多 人,用语不仅粗俗而且恶意明显,具有辱骂、中伤、攻击和贬低他人人格的特点,已经超出了讽刺、揶揄、调侃范畴,经网络广泛传播后,不仅给他人造成了心理伤 害及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而且造成网络空间秩序的混乱和恶劣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已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浦志强 所犯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浦志强犯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浦 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努力挽回影响,汲取教训,谨言慎行,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尊重法庭对此案 的审理、尊重法院对其言行的处理、尊重法庭的判决。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希望通过此案明确互联网言论的 边界,推进法治进程。浦志强当庭感谢看守所和医护人员对其生活安排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此外,中共当局还发出通知,号召网络五毛对浦志强案进行评论:


对于今天的围观情况,倪玉兰律师说:“今天欧盟公使和人权外交官、瑞士外交官、德国外交官、法官外交官还有很多外国记者在第二中院南边居民区门口被一群国宝和警察围住。”

在 浦志强宣判时,博讯记者获悉,至少有北京吴京圣、林明洁、曼殊、北京野靖环、北京张淑凤、北京张宝成、辽宁刘华、北京李美青、北京陈燕华(陈岳秀)、北京 季新华、铁肩(网名)、辽宁辽阳李晓东、辽宁铁岭杨秀梅、黑龙江哈尔滨孙东生、江苏徐州吴继新、候敏玲、祝中考、张超、徐先生、张全胜等20人因围观被抓。截止晚上21时,李美青、陈燕华仍然被关在方正派出所。

下午的时候,浦案现场被抓的孙东生电话说杨秀梅、吴继新、祝中考、李小东、孙东生、张超、徐先生现被从丰台办案中心由警车接出,到久敬庄登记后被出来了。李美青、季新华、陈燕华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四个北京人还没出来。季新华在丰台办案中心没出来。

维权人士吴京圣和张淑凤分别记述了围观被抓的过程:

吴京圣:声援浦志强无罪实录

740分到达方庄桥东,先从南三环方庄路想进去,早已停着一辆面包车,外面站着很多人,我便只好回走;从方庄东路转战到紫芳路二中院北门,看见有4辆警车停在马路两侧,我担心又要查身份证;我从北面小区绕了一大圈终于上了方庄路,一路穿过6辆警车,到达方庄路和蒲方路口即二中院西北面。我在水果超市旁的电信营业厅站了一会,拍几张照片上传,便想再往南走走。今天现场的车比14日至少多一倍还多,二中院门口就有3辆公交车,从紫芳路向南方庄路两边停的车至少有70米,车辆几十辆,两边都是土匪,我是想在方庄路是走一走,被一90后带口罩的盯住,硬要查我身份证,我不给查,让他出示证件,他有没有,打电话叫人来,一直跟我走到人多的地方,我就走不脱了。要求看他们的工作证,有个陈焱的,警号后三位记得656给看后,我拿出身份证,他们拿走后,一会两人驾着我走过马路对面上车了,本想把我装在后面的紧闭车厢,我不上,又转到前排座位,然后两个90后脑残在后,左边坐着一个80后, 还有一个开车。坐好后拉到北门的公交车站的车上,一路上就给他们洗脑:流氓打手奴才走狗脑残,这样的工作一月万元我也不干!你有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 教育吗?你有选票么?没有!流氓独裁政府就是由你们这些脑残的维稳,才致使纳税人白白乱花,末日到了也疯狂,比日本鬼子还坏,走路也要限制自由?!这条路 是你们家的?是你们丰台分局的?送上公交车约10点,1020分野靖环大姐的电话响起,说是判3311点左右陆续带来17人,便出发到久敬庄。

我一路骂骂咧咧,到了公交车上指着一戴口罩的80后骂流氓脑残奴才走狗,口气都无法呼吸了,都是流氓专制独裁闹得,你不知道么?有本事摘下你的臭面具让我拍张照片传到网上去。他不敢脱,赶快跑着下车了。哈哈

你们这些打手帮凶脑残走狗奴才,乱花纳税人的钱财,经过我们同意了么?没有!法院门口凡是停车维稳的就是邪恶的流氓专制政府!

张淑凤,今天上午午910分我就来到了北京市二中院,各个车站路口,都是警察拉上警界线,我刚走到二中院对面,就有四个警察拦住我,强行翻我背包,连我包里的小本本都不放过,我说:你们这是滥用职权,有两个警察强行架我到警车里,后拉到方庄车队北院,后有两个便衣来登记,查身份证。

我 明确表示来关注浦志强律师,如果你们说我们来关注浦律师违法了,你拿出法律依据来,你拿不出来,我现在就走,你们没权力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我就往左安门 车站走,正碰上张全胜姊妹,我们俩刚要走,六个警察不容分说,一下就截住我们,查身份证,我们和他们理论,四个人一下就将我俩架进警车,拉往车队北院,又 给登记,那有一辆大公交车,车上以经有七个上访人,过了一会又抓来五个人,让我们都上大公交车,车上共十六人,都拉往九敬庄,下午我们十六个人都从九敬庄 出来了。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于于2015年年1222

姜家文:“江苏徐州维权老英雄吴继继新被地方政府违法关押三个半月于1211日 释放。养病在老家休息了几天。今日早晨刚下车便随大家一道参加甫志强律师、庭审其正义感之强是有目共睹的。刚释放拖着病体立即投入到一线维权路上。多年来 因主张正义,抗争邪恶,参加公益活动。及各项维权。六次被非法抓捕。受尽酷刑魔难。却意志坚强的战斗一线维权,可歌可敬,启萌大众觉醒,与邪恶抗争!望各 界媒体,正义之士声援关注!!!”

陆勇:我也刷一条浦**强律师,这次的情形颇似刘**波被被判那次。同样的季节(马上就圣诞节了,专制当局选这个日子希望以此来淡化世界对其恶行的愤怒),同样的国际关注度。当局的嘴脸也是一贯的。不同的是,08年那次,法庭内外的状况和消息只能籍外媒和twitter传播,国内大多不知晓。而这次的消息传播墙内墙外遍地开花,可见当局的信息封锁是多么的失败。零八年我在刘**波 庭审和宣判现场抗议,两次被捕,还处在对局势懵懵懂懂的状态,而今去现场抗议的民众,个个都是对独裁者蔑视,被捕被拘,无所畏惧。当年,当局硬撑着世界的 怒视,重判十二年,换来的是人们在心中把独裁当局打入死寂的地狱,今天,它们更心虚了,只判了缓刑,以期在未来的法庭上,作为被审判者留下狡辩的余地。这 仅仅七年的变化,我看到了未来。

石伏龙律师: 其实对于浦志强律师也不必过于神化,估计当年他也是瞧不上人权律师的,觉得自己摸到了老共的底线,结果。只是,这是个公共案件,大家可以关注呐喊,对他抱有过高期望的人必定会失望透顶。个人意见,供大家批判。

胡贵云律师:【因浦案被寻衅滋事的王素娥】浦志强宣判了,不管结果是什么,我想都应该去告诉1214日 浦案审理时因在二中院门前声援而被拘的王素娥。一见面,我就告诉了她浦志强的判决结果,她听后眼里含着泪水、笑了。我们聊了很多,包括那天她为什么去旁 听,为什么被带上专门装人的公交车等等,从她的话语里,我了解到:她是一个有冤情、多次上访的访民,这么多年在北京因为上访吃了不少苦,但她表示不管怎 样,不会放弃!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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