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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

新闻人物浦志强:从64天安门前绝食到实名举报周永康

20151222日,中国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BBC中文网在此介绍这位与牢狱之灾擦身而过的维权律师。


天安门前

浦志强1965117日出生,河北滦县人。广东南方报系的《南都周刊》2012年发表的一篇专刊记载,浦志强在家中排行第五,上有两兄、两姊,但他被舅父、舅母收养,成为他们的独子。

文化大革命期间,养父遭到批斗,但对浦志强影响有限。1982年考入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系,1986年毕业。后经两次报考,于1988年考入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

就在政法大学当研究生的这段时间里,浦志强遇上了1989年的北京天安门民主运动。旅美华人程鄂(Eddie Cheng)在《天安门对峙》一书中这样提到浦志强在“427大游行”上的模样:“身高一米九的浦志强在队列前挥舞着校旗。他注意到附近北京邮电学院的学生还被关在校园里,就带着自己的队伍过去把那里的学生带了出来。”

当年513日,浦志强跟随政法大学的队伍来到天安门,成为首批参与绝食抗议的学生。其后他目睹64日凌晨的血腥镇压,但并未受伤,其后能继续学业,至1991年毕业。

浦志强去年5月被警方抓捕前接受香港《信报》专访时曾说:“只要你不说,官方不会特别上门迫害,取决于你是否还在坚持;我敢说如我不是每年坚持,公安局也不会管我。”

他同时说:“如果能活着出来,每年六月三号都回来(天安门),逛一逛。”

浦志强参与了天安门的绝食行动。

从商业案做到维权案

《南都周刊》提到,浦志强从政法大学毕业后旋即失业,在求职过程中与时任北京市旅游局局长薄熙成──其兄正是后来的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有交集,但并未成事,浦志强也是直到2011年才首次与薄熙成碰面。

在从事过各种工作后,浦志强1995年开始考取律师资格,1997年正式执业。当时浦志强主要承办商业案件,与维权活动无关。

到了2004年,中共安徽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以“名誉受损害”为由,状告 《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吴春桃。浦志强主动为两人义务辩护。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建立的“律师浦志强”网站指出,浦志强当时向美国《华尔街日报》投稿谈论此案,是他“首次引起国际关注”。

此后,浦志强承接的不止于维权案件,还开始涉足异议人士案件。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将近9万人死亡或失踪,追究校舍“豆腐渣工程”问题的异议人士谭作人其后被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浦志强担任其辩论律师,然而最终谭作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20143月刑满出狱。

浦志强认为谭作人被判刑实际与反对周永康等主导的石化项目有关。

浦志强在谭作人出狱后对BBC中文网说:“作为辩护律师,我们能够清晰的感到,谭作人被抓起来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特别反对彭州石化这个大的PX项目。”

“而这个PX化工项目被认为是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加上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还有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一个共同的利益诉求。”

2011年,当时已被判刑,快将刑满出狱的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遭起诉“漏罪”,浦志强代表李庄出庭,最终检察机关撤诉。 浦志强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称,他觉得李庄被重庆当局认为是适合用于威胁全国律师的典型,是官方试图限制中国律师依法执业的一个手段。 

同年,刑满出狱后遭软禁家中的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传出遭到虐待。 浦志强在BBC中文网的采访中批评山东当局说:“为什么把这么大的精力用来封锁和限制一个残疾人?陈光诚这个事件已经使得中国非常丢脸。它使得中国的法治社会和各方面的所谓尊重人权的承诺变得非常苍白。”

浦志强曾受艾未未委托在税务案中辩护。

同期,浦志强代理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税务案件,其间他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遭执法部门查抄。 2012年,艾未未的取保候审状态被撤销,浦志强对BBC中文网说:“给他一年取保候审的限制,我觉得是一个政府对一个公民知错不改的一个行径。它有理由被我们鄙视。”

许志永发起的“新公民运动”

浦志强后来参与许志永发起的“新公民运动”,也为一些支持这场运动而被捕的活动人士辩护。但随着浦志强自己遭到逮捕,像浙江新余“寻衅滋事案”等案件,浦志强都无法出庭履职。

在浦志强判刑前夕,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社交媒体上转发了浦志强20134月在西安西北政法大学演讲的视频。浦志强在演说中谈论介入《中国农民调查》案时说:“我个人认为言论自由的争取是可以做到,而且基本上也没有危险的。”

“(习近平提倡的)伟大复兴需要结社自由。可能未来五年、10年,党禁和报禁是我们争取的路。”

这一年,浦志强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为“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获《人物》杂志评为“年度法治面孔”;入选美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 杂志100名“年度全球思想家”榜单。

举报周永康

浦志强在先后代理过谭作人案与“李庄漏罪案”后,对其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在四川所实行的维稳模式感到不满。2013年,他开始透过微博“实名举报”周永康。

浦志强当时对BBC中文网记者说,他说中国的维稳模式是以周永康为代表,是祸国殃民的做法。他本意并非要某个部门追究周永康的责任,只是希望人们关注“维稳”问题的政治表达。


浦志强说,他发表这些微博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表明自己的态度。但他即使要检举也不会同纪检和政法部门打交道,因为它们是中国共产党的内设机构,不是司法设立的正当程序。检举揭发应该去找检察院。

他说问题的根本仍然是公民权利,宪法权利和普通的权利,只有敬畏自然,尊重私权和基本人权,中国社会才能和谐。

浦志强的微博账号在“实名举报”后被封禁,他迅速开设“复活账号”。北京警方与检察机关其后根据他在2011年以来发表的七组共12次微博贴文对其提起公诉。

不过,检方最终用作起诉证据的微博当中并未包括批评周永康的帖子。

六四研讨会

浦志强被捕前最后一次出席的主要活动,是201453日的“2014北京六四纪念研讨会”。

“天安门母亲”群体成员张先玲在浦志强被抓捕后对BBC中文网介绍说,研讨会是在一位六四难属的私人寓所里举行,参加的都是关心六四事件的人,主要是包括维权律师和大学教授在内的学者。

浦志强在研讨会举行后不久就被警方抓捕,当时的犯罪嫌疑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最终,检察机关在今年5月正式提起公诉,控罪只剩“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与此同时, 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指控一度被扣押的外甥女屈振红获准取保候审。

浦志强搭乘一辆黑色轿车离开看守所,开始被监视居住。

浦志强被判处缓刑后离开了看守所,但随即与夫人被带到一处秘密地点监视居住10天。公众唯一能看见浦志强容貌的途径,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对浦志强宣判的新闻报道画面。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1214日浦志强案审结后说:“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判决,任何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则在一份声明中说:“浦志强不太可能要在监狱度过另一个晚上显然是正面的,然而这埋没不了针对他的司法不公。”

“他绝非犯罪分子,这个有罪裁决正是给中国最勇敢的言论自由领先者扣上枷锁,阻止其从事法律工作。”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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