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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宪法权威徒虚名 依法治国路漫漫

十二月四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今年是第二个,去年首次设立宪法日的一个大背景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让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尊重宪法权威。

然而,一年下来的结果是,宪法被束之高阁,法治其实在倒退。今年以来,多名人权律师被抓或者限制出境,律师是法治时代的表征,当律师都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遑论社会其他群体?

在整个国家治理中,宪法不能确立起应有的权威,没有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特别是宪法精神没有深入到立法、行政、司法过程中,就只能实行人治。这里的原因,既有观念的,也有利益的,还有制度的。


从 观念来说,比如困扰当局的「党大还是法大」问题,就是观念和认识的错觉所致。理论上,党的活动、行为、文件、政策和决策等都需要经过合宪性论证和审查,看 其是否符合宪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但实际上,党的权威远远高于宪法和法律,党可以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于是官员奉党而不奉宪、不奉法就成为 普遍现象。此中的观念误区,是把党和宪法对立起来,以为对党要进行合宪性审查,就是有损党的权威和地位。

鼓吹党大 包庇腐败

正如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指出的,宪法是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高度统一的成果,可以用宪法来评价任何一个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违反宪法,纠正它有利于党的合法性,否则是在损害党的领导,损害国家法治的统一,不利中央权威。

从 利益来说,许多官员抵制法治、宪法及违宪审查,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腐败本质上是违宪行为,特权必须违宪才能享有。而完善的法治是不会给腐败和 公权滥用者提供任何空间的,所以他们拚命要鼓吹党大,把自己或团伙的利益包装成党的利益,打着党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规避宪法和法律的监督。

从 制度来说,宪法之所以没有权威,还因为它不能落地,不能落地又是因为没有违宪审查机制,没有宪法法院或者相应机构,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公权力的条文不 能具体化。用韩大元的话说,《立法法》虽然预留了违宪审查空间,如果违宪违法,五大国家机关可以提出违宪审查要求,其他团体公民也可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但 到现在为止,五大机关从来没有用过这一权利,公民个人提出的违宪违法审查建议也基本没有得到反馈。因此,整个官僚队伍乃至整个社会都视宪法如无物。

无法之时,人们盼望法治,等到提出依法治国,又不按规则办事,社会不断在希望中失去对法治的信心。宪法在现实中的尴尬,见证了中国依法治国路漫漫。

来源:太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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