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时期,满人对汉人「以寡治众」的初期,信心不足,大兴文字狱,期间发生了大大小小的文字狱数十宗,包括「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维民所止」的查嗣庭试题案及「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的沈德潜《咏黑牡丹诗》案等等,可谓文字狱的巅峰时期。
今天全球数十亿人迈进互联网时代,在以东方文明古国自居的中国,仍有人被以言入罪, 和300年前的满清王朝比较,是不惶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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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时有一名在官场混了数十载,得全身而退告老还乡的大学士,在回答处世经验时回应说:「我从来不写文章,也不写信,即使偶而练习书法,写完了必定用火烧了,所以才能侥幸活到现在!」足见当时的文字狱多么令人畏惧。
春去秋来,岁月匆匆,两三百年过去了。不幸的是,在人类经历了种种灾难、变故、战争、革命、进步而成就了现代文明,当全球数十亿人类迈进互联网时代,享受着资讯和言论自由的今天,在以东方文明古国自居的当代中国,仍有人被以言入罪。
内
地官媒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二以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两罪,一审判处律师浦志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于浦志强去年五月初出席北京一次有
十数名学者及维权人士参与的家宅内「六四」纪念研讨会后,即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直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官媒的报道称,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浦志强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报道又强调,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浦志强「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这真是荒天下之大谬!大权在握的为政者,行以言入罪的恶政后,居然还要受害人赞颂其法治进步,简直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径,可谓不要脸之极致。
且
看指控浦志强的七条涉案微博内容,无非是:「人想如鱼得水,要么装傻,要么真傻」、「没有共产党,为什么不行?」「换只疯狗就该问你:『你哪单位的?你老
总跟我熟啊,录音笔借我玩玩儿?』」「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就这么血肉横
飞?」「是汉人头疯了?还是汉人的头儿疯了?!」「伊宁已禁止穆斯林戴面纱,号称消化宗教意识,汉人全疯了吗?」
举目四顾,试问全球逾百国家中,哪一个国家的公民表达了类似上面七条内容的言论后,会被判刑、被关押一年半的呢?估计屈指可数,当中竟然包括号称「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复兴的目标」的中国,着实是天大的讽刺。
中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中央视而不见,其所高举的所谓「依法治国」,不过是选择性依照「中共领导」的个别条文,而妄顾宪法白纸黑字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不是无耻,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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