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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

2013年港商被掳内地 妻求助中联办 捆绑全身只留口鼻

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上月底在港失踪,事件引起外界关注另一宗港商在港被人强行掳返内地禁锢,之后再被公安拘捕的案件。

20139月,潘维曦夫妇疑返回其香岛道寓所期间被掳走,送到广州禁锢及严刑拷问。潘维曦事后于内地以「广州市人」身分被判刑,其妻陆珈则于香港警方协助下被公安释放回港。图为香港香岛道寓所附近范围一带。

20139月,持本港永久居民身分的潘维曦夫妇,驾车返回香岛道寓所途中遭掳走,送到广州禁锢及严刑拷问。潘其后在内地以「广州市人」身分被判刑179个月,罚款80万元人民币;其妻子陆珈在香港警方协助下获释回港。本港警方昨证实接获有关报案,曾于2013123日至4日,以涉非法禁锢拘捕3名香港男子,调查后因证据不足暂时释放3人,案件由港岛总区重案组继续调查。本报昨曾传真广东省公安厅查询,至截稿时未有回复。

据熟悉案情人士称,潘维曦案件稍后在内地进行二审,家属冀上诉推翻判决,已委托内地律师段万金跟进。陆珈上周并就事件去信特首梁振英、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立法会主席曾钰成等(见另稿),认为事件涉及非法拘捕行动,希望为事件讨回公道。

资深传媒人纪硕鸣昨在本报撰文,提到潘维曦事件及内地传媒有关报道。翻查资料,201312月,内地《南方都市报》首先报道称潘「近日在香港被广东警方拘捕」;去年3月,广东《新快报》报道潘早前在广州被正式起诉,亦再提广东警方于201312月在港将潘抓获归案。

当事人:手法专业 疑公安所为

另外,消息人士对本报称,潘维曦夫妇于201398日晚返回寓所期间,在香岛道遇到身穿反光衣、手持指挥棒的疑似警察人士,他们藉词要两人下车后,数名男子冲出并将两夫妇五花大绑。据悉,当事人认为捆绑手法极为专业,「连黑帮都不会这么专业」,两人被绑后仅可露出口鼻呼吸,怀疑数名男子是内地公安。

大飞(马达快艇)抵内地 送深山拷问

潘氏夫妇被绑后,遭送上「大飞」快艇;而把两人五花大绑的男子未有同行,自行离境。快艇到达内地后,有另外3人接应,再送到深山严刑拷问。潘氏女儿发现父母失踪后,向香港警方报警。

本报昨向警方查询,警方表示,201399日曾接获报案人(潘氏夫妇女儿)报称父母于98日晚失踪。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潘氏夫妇报称失踪当晚,曾有可疑人士及车辆在其寓所附近出现,案件同日由港岛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

公安路旁「发现」失踪港商

警方说,同年913日,报案人获内地亲友通知,其父母被公安于公路旁发现后带到派出所处理。同日,香港警方经广东省公安厅确认报案人父母下落后,到广州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事件;915日,港警带同寻回女子回港,其夫涉内地经济罪行被公安拘留。

证据不足 被拘3人获释

警方在123日及4日就非法禁锢之罪行拘捕3名香港男子,调查后证据不足,分别于20141231日及201512日暂时释放。

潘维曦2001年曾于本港因串谋诈骗等罪名被判监,其后在狱中曾被追债据段万金博客称,潘于1992年成为香港居民,1999年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起诉书中可见潘的香港身分证号码。不过,在前年海珠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则指潘为广州市人。段万金质疑,检察院最终判决书是否故意忽视潘的香港人身分。

资深传媒人程翔认为,潘维曦案「好恐怖」,严重损害「一国两制」,亦令国际社会哗然,表示无论案件涉及什么罪行,公安来港跨境执法是不对。若有需要,内地执法部门应该堂堂正正透过司法协作拘人,而非使用绑架手段,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关注事件。

保安局:跨境执法 违港法例

保安局表示,据香港法例,如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人员在港执法,属于违法。对于曾否为案件提供协助,入境处说不就个别案件评论。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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