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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

贪污中严控死刑的赵家意义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一份量刑标准,主要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决定刑罚作出规定。这里面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要求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除了个别极端情况可以判处死刑且立即执行的事情以外。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要求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如果单纯的从法律角度分析这样一件事情,可以认为,这是近年来在反死刑的问题上,中国取得的一个阶段性的进步,将经济犯罪逐步的剥离极端的判决。而去除死刑,在反腐败工作中也有着技术上的重要意义。

从 技术上来说,中国的腐败是典型的制度性腐败,也就是腐败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官僚系统中的窝案,每一个官僚系统中的官员都有参与。也恰恰因为每一个官员 都有参与,所以反腐败就成了官僚系统中,不同派别斗争的时候最有力的法宝,一个官员的倒台,不仅可以牵出这一个派系的倒台,而且可以彻底的将他们在政治上 和社会中都全面地搞臭、打垮。

另一方面,中国法律上为了回应民意,将反腐一直使用严重的刑罚来对待,尤其是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且很容易达到死刑的判决标准。

当 面临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时候,这种普通公众眼中认为非常好的重刑处罚贪污腐败案件的法律标准,就变成了实践操作中的一个壁垒。对普通的公众来说, 他们知道但并不特别关心如何消除腐败真正发生作用的机制,只要官员中有腐败的典型被揪出来他们就会感到很高兴。而在这种制度性腐败的情况下,一个官员的落 马,意味着他掌握着一整个链条上的官员的前途和命运。只要他还活着,不管他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已经进入了服刑的阶段,他掌握着这个秘密,将永远让很多人寝 食难安。

正因为这样,所以可以看见中国官场上会出现一些有趣的情景。尤其是在2015年, 这个有趣的情景被高度放大了,多名官员在得知将被调查的情况下,或者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莫名其妙的意外死亡。事后官方公布的死亡原因,总会让人觉得诧 异。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即将被调查或者正在被调查的官员的意外死亡,意味着他带着他的秘密,永远的沉默了,他不会再威胁到任何人,也不可能影响到任何 人的前途。而在多名官员突然意外死亡的背景下,出台对经济犯罪中慎用死刑的规定,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对这些被调查的官员来说,他们可以重新思考,是否要选 择这样的方式来结束生命。

之 前,如果他们供出来更多的人,那么他们就面临一个挑战,如果他们所供出的对象,并没有得到惩罚,那他本人将更大的可能得到死刑的判决,并且他们的家人还可 能生活遇到困难。这样在本人全部承担贪腐的责任,和供出其他更多的人、而不一定能自保的情况下,作出意外致死亡的选择,倒并不令人奇怪,这不过是提前自我 执行了法院即将到来的死刑判决而已。

如 今法院特别规定,除极端情况下以外,贪污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意味着贪污腐败案件的当事人在极大的可能下,完全会保住自己的性命。在这种情况下,他是 否供出自己的同案犯,或者作为污点证人来指控更多的人,大约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家人的安危,而不需要来个鱼死网破,把最极端的结果提前的实现。

为 此,最高法院紧急的出台将贪污腐败案件的死刑标准提高,更多的来说是在反腐工作中,遭遇的一些极端困境,而被迫作出的一种改变。他们寄希望于当地方官僚集 团,用直接终结关键证据链的突破口来对抗反腐败调查的时候,因为死刑标准的提高会有更多的贪腐官员愿意作为污点证人存活下来。这样反腐败作为清理官僚集团 的手段,才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虽 然官方依然为了考虑到反腐败工作的民间舆论效果,而没有完全将死刑取消。但是对于民间观众而言,他们还是迫切的希望看到有更多的贪腐官员被直接的处以死 刑,而不是放在监狱中作为官方官僚斗争中的污点证人活着存在。所以有趣的是,政治集团长期以来,严格推崇重刑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罪犯的思想,一时之间难 以扭转。民间的诸多接盘侠与自干五也一时之间摸不清了路数,不知所措的忘记了欢呼鼓掌。

这大约也是反腐活动中审美疲劳的一种体现。既然腐败与反腐是赵家人的事情,那赵家人自己玩儿去吧,赵家人之间用什么样的规则,也不改变最终的结局。看几个具体的官员如何因为腐败如何被惩处,倒不如真正的去等待腐败滋生的根源消除。

来源:东网 / 守鱼 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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