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近爆出的疫苗问题已经说明这个体制不可救药了,表面上看这是个监管问题,实际上它是政治问题,出现这种事,不是监管不严而导致的,而是这个体制一定会出现的,所以要改的不只是监管,而是重构体制,这就需要改革,改革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从根上改,这个根只能是政治。
疫苗事件说明这个体制不可救药了,实际上这是政治问题,不是监管问题 |
敏感事情 无人敢做
然
而,一谈到政治改革,现在大家觉得几无希望,因为在政改本身成为敏感词的情况下,没有人敢去做,于是大家就抱着末世心态,任由这个社会烂下去。但这终究也
不是办法,烂下去的后果一定是全社会尤其是底层民众受害最大。其实,政改也不是完全没有空间,关键是要做到为政改脱敏,使政改成为不那么敏感的事情。
这点可不可以做到?完全可以。如果把政改包装在法治之下,将政改变成一种法律程序,就避开了政改的意识形态雷区。
从
法治的角度看,如果能建立一个独立而有效的司法体系,它不仅能化解民怨,缓解当局所面临的压力,也将能够有效地约束地方政府权力,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
系。此外,也为民主投票改革创造条件。因为一个有效的司法体系可以训练人民的法律精神,让民众习惯于循着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通过司法实践对公民法治精神的
训练,有助于把人民的民主实践纳入理性的轨道,防止民主变成暴民的狂欢。故一个设计得当的司法体系,是能够使之发挥启动政治改革、为更广泛的民主化进程创
造条件的政治功能。
就
民主来说,当局强调的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有两种实现形式,其一即是选举民主,宪法和相关法律都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
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还规定,县以下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地市及以上人大代表实
行间接选举。既然相关法律都有规定,就可以把选举民主转化成一个法律技术问题,现阶段重点放在发展完善人大的功能上,通过制度和法律,使人大实际具有的功
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只要政改慢慢在做,让人们看到希望,这个社会才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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