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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4日星期一

网红是政治高压下的娱乐商业

网红是大陆社交媒体上兴起的最新一个名词,它是网络红人的简称,指的是那些在网络模式下具有粉丝变现能力的人。这个词的生成脉络,延续的是大V、公知那样的路子,但随着网路环境──准确地说是去政治化──的变迁而改变其属性,成为一种网络景观。

网红可以看做是社交媒体因应去政治化的产物,或者反过来说,网红是在政治高压下流行起来的一种娱乐商业。

V和公知的出现,伴随着微博等社交类媒体的媒体属性,尤其是公共言说的旨趣,俨然成为一种网络化的意见领袖。在这个阶段,社交媒体体现了强烈的政治趣味,裹挟着令社交媒体输出政治影响力,从而令当局深为不安,打大V、打公知成为策略与手段。

对大V和公知的遏制,一个直接的后果是排除了社交媒体的政治欲求,划定了一条红线,挤压社会民间对社交媒体的利用。随着行政微博、微信等强行推进,社交媒体的气质从民间的变成了建制的,公共言说蜕化为某种手段,社交媒体进入新的阶段。

这个新阶段伴随着诸多特征,比如微博的公共性下降,传统党媒的新媒体化,以及朋友圈配置新闻与意见等。在这个状况下,曾有一种预测是随着大V公知的消失,社交媒体活力下降,商业价值低迷。但是在现实过程中,这个预测只是部分实现,网红取而代之,演绎出新局面。

许多人在论述网红的时候,将某些苟延残喘的大V公知也视作网红,在这里面需要一些辨析。从大V公知赖以成名的政治属性上讲,网红时代的他们已经名不副实了,他们开始抛弃政治化的路线,用浅阅读与远离政治的方式,钻进了网红的壳里。

实际上主流网红的特点是全然商业化的,毫不掩饰其商业包装与对金钱的追求。究其实质,网红是社交媒体时代的一种盈利模式而已,无论是淘宝女郎,还是别的什么,都是在商言商的。它迎合了娱乐至死的宗旨,并将「娱乐」拉长为一个程式,改造成盈利工具。

在一个政治属性强烈的社交媒体,迈向娱乐至死的网络时代,这个中间过程可以发生好多事情。这种现像在香港和台湾都出现过,其中间过程在前者表现为旧媒体的陨落,在后者那里,则体现为对信息处理的泛娱乐化,而在大陆这边,其典型就是网红现象。

因此,网红可以看做是社交媒体因应去政治化的产物,或者反过来说,网红是在政治高压下流行起来的一种娱乐商业。它至少满足了以下几点:一是获得去政治化的低风险,二是快速的变现,三是迎合对新经济的鼓吹。这是媒体旧格局崩溃之后的转型现象。

网红之所以一夜风行,乃是承接了时下大陆的空白所在。在高压政治下,它可以占据注意力经济,从而令逐利的商业资本有所附丽、有所驱赶;而且,看上去它竟然还能提供内容,在品质读物萎靡不振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内容供给的生态,整个给人「将死未死」之印象。

如果以政治谱系来观察及划分,网红是大陆社交媒体彻底滑向娱乐至死的前奏。最后的时刻还没有到来,网红还装饰了许多华丽的东西,但凡有价值的都为其所用,也就是说,网络还有那么一点点脸面存留。等到娱乐至死的终局到来,那是完全不要脸的。

总之,网红及其经济属性,一步步走向娱乐化。而且在网红的阐释中,这个娱乐化被赋予了许多价值,比如宣扬是大众挺过黑暗时代必需的代价,是在畸形社会用钱购买到的尊严等价品。网红被严肃地谈论著,装逼一样存在,活生生将荒谬感包装成上等的生活方式。

来源:东网 / 傅桓 文化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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