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

乌坎维权村民遭广东当局疯狂报复 九人获刑10年半至2年

20161226日,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蔡加磷、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张炳钗九人,他们分别获刑10年半至2年有期徒刑。这是对乌坎村长林祖恋判刑31个月后,又一次对乌坎村民的大规模报复。

广东乌坎村前村委会主任林祖銮 (左)向村民发表演讲

20161226日,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魏永汉、张炳钗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一案。

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魏永汉、洪永忠属于首要分子,被告人杨锦贞、吴芳系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告人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蔡加磷、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均属于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被告人庄松坤、蔡加磷聚众堵塞交通,情节严重,均属于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告人魏永汉、李楚卢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张炳钗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告人魏永汉、李楚卢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对其犯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庄松坤、蔡加磷、李楚卢均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根据各被告人所犯罪行及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法院分别判处魏永汉、张炳钗等9名被告人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具体刑期如下:

魏永汉:106个月
杨锦贞:6
洪永忠:66个月
芳:5
庄松坤:3
蔡加麟:3
李楚卢:3
陈素转:3
张炳钗:2

乌坎村民维权事件历时5年多,最终以当局暴力镇压和集体判刑而告终。但是当局这种镇压行径为未来埋下了怎样的种子,只有用时间去证明和检验。

今年夏天,乌坎村村民游行,抗议当局强行带走民选村领袖林祖銮

2011年发生的乌坎事件被视为中国基层民主的里程碑。因不满土地被私下买卖,数百名村民多次示威、游行,并爆发大型冲突。期后,村民投票选出村委会,而抗争领袖林祖恋(又名林祖銮)当选村委会主任。

今年618日,林祖恋于凌晨时分被带走,大批村民抗议当局,连续80多天举行游行。

约三个月后,林祖恋被控受贿,判囚三年零一个月。

913日凌晨,防暴警察攻入乌坎村抓捕人员,陆丰市警方继而公开通缉宣布通缉魏永汉、蔡加虾、杨少集、刘汉钗与洪永忠五人,其中杨少集据报为林祖恋妻子杨珍的弟弟。

周一被判刑的九人当中包括了魏永汉和洪永忠。判决书指责各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并称“魏永汉、洪永忠属于首要分子”。

来源:维权网,BBC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