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直播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越来越喜欢的表达空间,但是中国政府从今年12月起开始实施直播平台新规定,利用打黄扫非的名义,限制民众利用这一平台。分析人士指出,网络直播平台也是言论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限制这一空间和中国宪法精神相违背。
中国大陆有超过120种直播平台,成为民众越来越喜欢的表达空间。 |
美联社星期二报道说,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今年9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中国政府进一步从政策层面加强对互联网直播的管制。
据新华社的报道,近年来,中国互联网直播行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市场规模达15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600亿元人民币。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内容监管方面的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超速行驶发生车祸、骚扰辱骂肯德基顾客、露骨的性暗示等大量不适合向公众传播的视频内容,充斥在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中,引起公众对于网络直播行业的深深担忧。
北京的律师李静林对此表示,互联网直播服务在本质上是信息的传播,
“政府就是不信任民众,当年把谷歌赶出中国也是扫黄打非的名义。”
李静林律师说,限制民众在网络直播平台传递信息,就是限制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的保护,应该通过法律对在网上进行黄色活动的人进行起诉和惩罚,而不是限制人们在这一平台上的发言权。”
美国纽约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负责人谢家叶博士说,网络直播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在美国也很流行,比如最近民众通过网络直播发布了一系列警察滥用暴力的视频,
“美国民众的这些直播视频,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美国不限制民众使用这一平台,但是如果你散布谣言和黄色内容,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来惩处你。”
谢家叶博士说,如果互联网直播平台传播大量有关色情、暴力的内容,可以通过法律追究其责任人,
“中国可以制定直播的管理条例,规定哪些内容违法。“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日前报道,中国文化部印发文件,要求所有网络表演经营者向相关省级文化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并提供表演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件。
文件称:“不具备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频道。”
谢家叶博士说,对网络直播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比如民众直播城关暴力执法可以对政府滥用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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