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父亲坐在台阶上,2016年5月11日。 |
关于雷洋案,众说不一。举案说法,本人猜想如下:
一,走极端,由基层检察院宣布不判,不诉。
二,民闻此决定绝对不服,定会自诉,乃由市级法院受理,无论市级法院如何处理,均需走程序,拖上半年甚至一年,疲劳大众关注度之后,可改不诉为最轻判(判一年缓二年之类)。
三,若民愤不依不饶,雷家上诉,再由市高院接手,走程序,拖时间,发回重审,再走程序,又是一两年,此时民众关注力已不似现今集中,另外,老大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公安高,中层换人,警界内部换血客观上也需要借用一批基层"败类"的帽子一用。此时再判,义正辞严,以牺牲区检察院,基层派出所长为代价,了结此案。此法对警可收"杀"一儆百,集权立威之效」,对民可在一定程度上得人心,收"皇恩浩荡"之效。
四,徜仍不能平众怒,还有最高院可收拾局面。
故此次区检察院虽决定"不起诉",但对涉案警察的违法行为之描述却不厌其详,唯恐有漏。这就为日后的逐级改判留下了伏笔。相比之下,对滥用媒体歪曲案情误导舆论则不作涉及,此举也为日后最大限度地缩小不得不抛出的"涉案犯罪者"做了准备。
此乃「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如直接轻判,民不服,是否改判?如不改判,直接悖民意,激民愤,如改判,不仅得罪公安,还要得罪宣传(央视,新华社),大大现在有无实力,精力下此决心?从四年来的历史看,大大不惧得罪个别官员,但公安与宣传是两大系统,一日不可不用,不从源头抓起,无从整理,但从源头抓起,现在明显力不从心,只能凑合将就(二刘明显不给力,又能如何?只能拖到换届之后)。
上边如要刻意不判不诉,刻意掩盖,何必详述邢等人违法细节?何必让陈大律师全面阅卷?这是让谁看?为了什么?无数案子不受理,官方均是语焉不详,甚至不作声,对律师则是竭力防范,拒绝阅卷,唯恐案情有漏。反观雷案,难道不是为了把单本剧,上下集硬拉长为多集连续剧?
雷案走向将来是否如此,敬请诸位拭目以待。
来源: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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