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歧视中国人的就是中国人,身在大陆更有此感。《人民日报》海外版于11月29日刊登一篇题为《香港如何成为食品安全港》文章,指香港被誉为「食品安全港」,得益于内地方面把好了第一关。阅毕此文,笔者感到既妒忌又感慨。妒忌的是香港人真幸运,国家这么爱护她,这么为她操心,尽心尽力确保供港食物安全;感慨的是为甚么身在大陆的人得不到国家同样的关心,为甚么国家可以任由毒食品在内地横流,难道内地人是低一等的中国人,所以内地人就该吃毒食物?
为甚么国家任由毒食品在内地横流,难道内地人是低一等的中国人,该吃毒食物? |
确保每一个国民得到之食物是安全的,这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它存在的理由。因此,无论是供应给香港的食物,还是供应给大陆的,检疫部门都应该同样重视,都应该用全力确保其安全,这是其职责。可是在这个怪诞的国度里,人是分作等级的,所以有人有特供食物,有人却一出生就只能喝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只能吃地沟油煮的农药毒菜,享用瘦肉精养大的猪肉,品尝带孔雀石绿的水产??
为了保障香港同胞不会吃上大陆的毒食品,《人民日报》的文章说,自上世纪60年代开通「三趟快车」至今,内地供港食品几十年风雨无阻。在进入香港前,这些食品已经内地检验检疫部门的严格审核。供港养猪场,冬季集中供暖,夏季水帘降温,每季的常规检测项目多达40余项;供港蔬菜种植基地要备案,土地固定连片,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周边无污染源,内地有关机构还会定期检查审核。
《人民日报》这篇文章似乎是要告诉香港人,你看大陆为你们做了多少工作,你们要懂得感恩。但难道香港不用付钱向大陆买这些食物吗?既然香港是用钱来买的,大陆作为卖家当然有责任确保食物安全,这是基本的商业诚信,有甚么好称赞的呢?而且,维护国家标准,确保食物达到安全水平,是检疫部门的职责。做该做的事,尽该尽的责,这不是最基本的吗?有甚么值得《人民日报》这样来褒扬?
况且,检疫部门真的做得好吗?正如《人民日报》的文章所说:「香港检出有问题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门,例如从银鳕鱼中查出汞,竹笙的二氧化硫超标,蔬菜中残存除害剂『毒死蜱』,大闸蟹含二恶英,鲮鱼罐头里有孔雀石绿」。这些漏网之鱼的问题食物,不就是正正反映大陆没有把好第一关吗?
事实并不会因《人民日报》的天花乱坠而变化。在《人民日报》为这篇文章所配的香港肉店之照片中,可见肉店挂了一幅宣传标语,写着:「本地生产,新鲜卫生,安全美味」。这标语无疑是给该篇文章下了一个最好的注脚,大陆食品在香港人心目中究竟如何,不言而喻。
香港成为食品安全港,究竟是内地把好第一关,还是香港自己把好关?《人民日报》请不要抢人家功劳,恬不知耻地为政府部门贴金,而是应该尽传媒职责,监督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否则就是狼狈为奸,助纣为虐。
中国食品要令人有信心,并不能靠自吹自擂,唯一途径是让内地人--自己的国民--吃上安心食物,令毒食物在内地餐桌绝迹,否则出口的食物如何加强检疫,都没法建立别人对中国食物的信心。所以,首先请不要再令内地人吃毒食物。内地人并不是天生就该吃毒食物的!
来源:东网 / 海森崴 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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