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中,谈及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的几项内容,引起各方反弹。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
各界批评之下,最高法院官网连续发布五篇文章,为周强辩护。而最高检察院的负责人却沉默不语,意味深长。
本周一,上海律师林礼国和广州律师葛文秀共同发起“百名律师敦促周强立即引咎辞职”的联署。
公开信称,首先,司法独立乃全球共同认知,并无所谓东西方之别。作者认为,各国关于司法独立所不同的只是实施的程度或形式的不同,而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假借“西方”之名,行污“司法独立”之实,给中国这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改革开放的后三十年,中国从来没有一个共产党的国家高层领导人敢在公开场合说“中国不需要司法独立”。作者认为,周强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表面上是区别所谓“西方的司法独立”与“中国的独立审判”,为微观上个别党的领导干部以党的代表身份干预司法打开了方便之门。
昨天,由崔卫平、郭道晖、茅于轼等中国知识分子发起另一项联署,呼吁罢免周强。
这份公开信认为,法官不是普通职业,而具有神圣性。法官的职责就一个,即守护神圣的法律。必须敬畏法律的神圣性、法官职业的神圣性,并勇于□卫,才有资格做法官。遑论最高法院院长,遑论首席大法官。
周强的讲话实质是以反“西方司法独立”为由,对司法独立亮剑。
作者认为,司法独立就是司法独立。在人类多元文明深度融合的今天,司法独立作为法治文明的基石,早已经为全人类所接受,成了人类的共同财富,并因此写进了各种国际公约,只有司法独立,没有所谓“西方司法独立”,这在理论上是一个早已经解决的问题,本来不应该有争议。
周强1月14日讲话,公然以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的身份挑战共识,要动员整个法院系统,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把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搞成了问题。由这样的人继续出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对中国法律和法治进程的讽刺。
联署人以公民身份,敦请周强自动引咎辞职。如果周院长拒绝接受此请求,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依据宪法第63条第4款行使职权,罢免周强。
法官反对司法独立、军人反对军队国家化,媒体人批评新闻自由,这虽然是极权政治的常态,但在当下。周强忽然如此发言,自然有其政治背景。
值得比较关注的是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检察长曹建明的近期的发言。
1月14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由于面临监察委的改革,检察系统的侦查权即将被肢解,曹建明的表态令人关注。
对当前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s曹建明的说法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曹建明强调,中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是党和国家为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出的重大制度设计。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
纽约时报评论说,周强的这番讲话,被广泛认为是受迫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建立起来的严峻政治气氛而作出的。
如公开信中所说的,仅仅五个月之前,周强还在强调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皆不得干预司法,以此质疑周强,“反覆无常的投机本色”。
事实上,周强作为团系出身的高官,虽然贵为最高院大法官,却不是政治局委员,在当下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感,这可能是他做出这样言论的重要原因。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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