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上市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在一次投票中罕有地跟市领导层唱反调,拒绝公司的管理层成立党委对业务及政策进行监督的建议。
据南华早报引述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公布,天津政府旗下发展商业地产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在日前的一次股东投票中,拒绝在公司管理层成立党委。
虽然天津市房地产表示,在管理层成立党委,是按照市府领导高层与天津党委和天津国资委早前同意的一份重要文件所规定,但投票结果现实,只有62%的股东同意,仍然不够规定的三分之二赞成票。
根据公司的公布,公司的小股东,定义为凡是拥有股权5%以下者,反对成立党委尤其起劲,当中有90%投下反对票。
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发展公司今年9月的股东架构显示,这家国营公司的母公司拥有25.11%股权,其他股东只拥有少于5%的股权。
瑞士银行UBS AG是第二大股东,拥有4.03%股权,其次就是一家大陆私人地产发展商,拥有2.81%股权,而另外一名个人则拥有2.32%股权。
天津市房地产公司并没有指名那些股东投了反对票,而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部门亦拒绝回应外界的查询。
Tianjin JD Hands法律事务所在上海交易所的官网上发表法律意见文件,认为天津市房地产公司在1月6日的股东投票结果是有效和合法的。
天津市房地产事件,可说是官方和股东们罕有的一场比拼,因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一方面强调党对国企事业要有更强的领导,但股东们却属意一个更符合法则的公司管理层。
习近平去年10月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说:“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他又说,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
来源:法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